周广仁先生将半个世纪的卓越艺术实践和深厚理论素养融为一体,根据艺术规律、教育规律、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的特点,形成自己独特的钢琴教育理念,把传统教育枯燥、单一的训练模式变为真正的寓教于乐,营造优美的艺术境界,用音乐特有的美感,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和潜能,遵循儿童身心发展水平,有效地传授知识和技巧,让孩子在快乐和愉悦中把握音乐精髓,领悟艺术真谛。
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以周广仁先生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著名钢琴演奏家、教育家逄勃女士为核心,秉持“兴于仁 立于艺 成于乐”的文化理念,致力于钢琴的普及教育,以提高青少年钢琴艺术水平为宗旨,着力推动钢琴艺术教育事业,培养优秀演奏人才。
中心拥有以国内外众多钢琴演奏家、教育家组成的学术团队,以钢琴教学、演奏为核心。中心的教学以自主研发的课程体系为依托,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传授国际最先进、最科学的钢琴弹奏理念,贯彻统一的弹奏方法,以自编特色教材进行教学,集中实现了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管理体系。
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始终以推动我国钢琴艺术普及教育、提高青少年风琴艺术水平为责任,无论在教学模式、教育理念、企业管理,运营方式等方面,我们都注重做的更好。为了让更多的琴童接受到最纯正、系统的音乐教育。
1、合作机构经总部授权,享有"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品牌使用权,共享品牌资源,受益于其整体声誉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采用国际上最为先进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合作机构的教师有机会得到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专家团队的亲自培训与指点。
3、合作机构可以获得中心专用统一教材、教学使用光盘等。
4、合作机构可获得总部规范的经营体系及全国性的广告宣传等支持。
5、在"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总部主页上建立合作机构的网页,介绍宣传合作机构。
6、合作机构可获得在大型比赛、活动方面的宣传支持,进行互助宣传。
7、合作机构享有优先承办总部组织的全国性艺术交流活动、大型比赛的权利。
8、有"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其他项目合作的优先权。
1、品牌使用权:合作机构享有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的品牌使用权,共享品牌资源,受益于其品牌声誉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企业文化建设和共享:合作机构享有中心总部规范的各种企业文化建设制度,共享文化资源,受益于其全国性的口碑广告宣传。
3、培训体系共享:合作机构的老师有机会得到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专家团队的亲自培训和指导,同时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提供的各种培训。
4、教学体系与教材: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提供中心内部教学体系及“中心教材”。
5、经营管理体系导入: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规范的“店校结合”的经营管理体系导入和支持。
6、产品资源共享:合作机构可享受中心总部提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商的优惠政策,享受中心总部新产品研发后的优先导入,享受优先承办中心总部组织的全国性艺术交流活动、大型比赛的权利等。
7、规范化管理导入: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在规范化管理体系的导入和运作上的帮助。
8、微机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提供的分校微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导入和支持。
9、市场推广体系共享:合作机构可获得中心总部组织的各种市场推广活动的支持和优先宣传权。
10、媒体和宣传资源共享:合作机构在学员推荐和宣传上可享受中心总部的所有媒体资源。
1、认同并接受周广仁钢琴艺术中心发展理念及运营模式,服从中心总部的统一指导;
2、有志于从事音乐教育事业的器乐培训机构(琴行)等,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正规艺术培训机构;
3、具有钢琴及艺术培训经验和相应的投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地,并熟悉当地音乐教育市场状况,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4、场地不能小于200平方米,琴房和专业教室不少于10间,并按照总部统一VI进行装修。
(本文转载自:http://www.zgr.com.cn/node)